根据《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媒体销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销售管理规定》),为确保到期媒体资源合同续约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对2025年空置广告媒体及部分到期广告媒体资源进行公示。
一、2025年空置及近期到期媒体资源情况介绍
现将襄阳机场2025年11组空置广告媒体及部分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合同信息公示如下(媒体详细信息见附件):
序号 | 区域 | 到期媒体位置 | 媒体形式 | 媒体数量(个) | 媒体编号 | 到期时间 |
1 | 襄阳T2 | T2航站楼二楼北侧楼梯口
| 灯箱 | 1 | HBXFN-22N-D006
| 空置 |
2 | 襄阳T2 | 二楼北侧候机区墙面
| 灯箱 | 1 | HBXFN-22N-D003 | 空置 |
3 | 襄阳T2 | T2航站楼候机区、进出港通道
| 灯箱 | 1 | HBXFN-22N-D007 | 空置 |
4 | 襄阳T2 | T2航站楼综合大厅值机岛上方
| 灯箱 | 1 | HBXFN-21G-D005 | 空置 |
5 | 襄阳T2 | T2航站楼综合大厅值机岛上方
| 灯箱 | 1 | HBXFN-21G-D007
| 空置 |
6 | 襄阳T2 | 出发及到达扶梯贴膜 | 贴膜 | 1 | HBXFN-22N-H003 | 2025/6/22 |
7 | 襄阳T2 | T2综合区、候机区 | 电子类媒体 | 1 | HBXFN-22N-S001-01-08/HBXFN-22N-S002-01-24/HBXFN-21G-L003 | 2025/6/14 |
8 | 襄阳T2 | T2停车场 | 户外图腾柱腾柱 | 1 | HXFN-WJ-P018-1-4 | 2025/7/19 |
9 | 襄阳T2 | 2航站楼综合大厅值机岛上方 上方 | 灯箱 | 1 | HBXFN-21G-D006 | 2025/7/26 |
10 | 襄阳T2 | T2二楼候机区 | 灯箱 | 1 | HBXFN-22N-D001 | 2025/7/25 |
11 | 襄阳T2 | 2航站楼综合大厅值机岛上方
| 灯箱 | 1 | HBXFN-21G-D008 | 2025/6/26 |
二、2025年空置广告媒体及部分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公示期介绍
1、公示期间,所有经营商可对到期媒体资源提出书面《经营意向函》。
2、公示期间
(1)若有两家及以上广告客户针对同一到期媒体资源提出经营意向,递交《经营意向函》,应满足公司制定相关资质要求,并缴纳足额意向金后,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该媒体进行招商。
(2)若仅有原经营商对其到期媒体资源提出续约经营意向,在满足公司制定的全部续约资质、标准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约;若未满足公司制定的续约资质、标准,需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该到期媒体进行公开招商或公开销售。
二、到期合同续约标准
1、经营商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三个月或合同约定时间)递交《续约申请函》时,涉及续约合同不能存在计提广告费欠款。
注:直接客户、政府客户以及国资背景客户特殊合同可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2024年计提广告费欠款。
3、经营商在合同经营期内无违法广告画面发布,经营商终端客户品牌形象良好,广告发布画面内容品质与机场形象相融合,符合机场要求。
4、经营商在合同经营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履约记录。
5、经营商在合同经营期内未发生旅客或机场方投诉,合同期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6、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关系手段取得经营权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满足2025年续约合同制定的合同期限、续约价格、广告费增长比例条件。
备注:计提欠款: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合同续约期限、合同续约模式则均按照《襄阳子公司2025年到期合同处理方案》执行。
五、无法续约合同的后续处理原则
若出现原经营商不续约、不符合续约标准及公示期内有两家(含)以上经营商对同一媒体资源提出经营意向,且符合公示方制定资质标准,则按照《销售管理规定》对到期资源进行招商或公开销售。
六、2025年到期广告媒体资源公示期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五个工作日)
自2025年起,所有到期媒体资源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三个月再次进行公示(二次公示)。
七、联系方式
1、经营意向函书面材料递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襄阳刘集机场行政楼四楼A421、A423室
2、邮政编码:441000
3、联系人:杨阳
4、联系电话:13907277979
5、经营意向函电子材料递交邮箱:418246051@qq.com
襄阳机场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